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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1-14    来源: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莘庄工业区管委会,区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

  区人社局制订的《闵行区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,已经区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特此通知。

  2019年1月9日

  闵行区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行动计划

  (2018-2020年)

  为提升本区农民职业技能水平,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,促进农民更加充分、更高质量就业,根据市政府《关于加强本市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指导意见》(沪府办发〔2018〕43号)文件精神,结合闵行区实际,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总体战略,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、职业技能为核心,服务于闵行建设品质卓越生态宜居现代化新城区的发展定位,聚焦都市精品农业、先进制造业、现代生活服务业等领域,在农民职业技能提升方面持续发力,实现提升农民就业质量、提高农民劳动所得的工作目标。

  二、基本原则

  (一)坚持政府主导。充分认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共性、基础性和社会性特征,将农民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加强统筹协调,制定扶持政策,加大财政投入,改善培训条件,营造良好氛围。

  (二)坚持围绕产业。聚焦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适应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求,深化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使农民技能人才更好契合产业发展需求。

  (三)坚持就业导向。围绕培训促进就业的根本宗旨,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就业资源供给的实际需求,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,加强培训内容与就业需求、培训供给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,为农民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技能支持。

  (四)坚持市场机制。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,加大企业对技能人才评价的自主权,进一步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,规范培训行为,增强培训活力,提高培训质量。

  (五)坚持分类培训。根据农民不同需要分类开展培训,对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民,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;对在岗农民,大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;对就业困难农民,精准开展技能扶贫培训;对有创业意愿农民,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培训。

  三、目标任务

  到2020年,本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促进就业环境明显优化,通过大规模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,促进未就业且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民实现就业创业,已就业的农民提高就业质量,带动农民整体技能素质提升,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。

  --实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。到2020年,完成农民职业技能培训15000人次,其中农业类培训4500人次、非农就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500人次,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民都能享受培训服务。

  --实现农民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。建立2656名未就业农民“一人一档”,跟踪落实就业情况。对未就业且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民,结合重大工程建设、区域性重点培训、公益性岗位等项目提供个性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;对培训后仍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困难人员,按规定落实就业托底安置。

  --实施“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工程”。到2020年,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860人,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60人、现代青年农场主40人,形成一支能促进乡村振兴、符合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农业行业人才队伍。加强农业从业人员培训,农业从业人员持证比例达到70%以上。

  四、重点领域

  (一)围绕现代生活服务业发展。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特点,进一步发挥养老机构、生活服务类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作用,在养老护理、医疗照护、母婴护理、家政服务等职业工种方面,加大技能培训力度,为闵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助力支撑。同时,聚焦美丽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,加大开展河道保洁、绿化养护、垃圾分类管理等农村环境整治和管理技能培训力度,加强农村消防、安保、安全生产等技能培训;聚焦上海文化品牌建设,实施郊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技能传承培训;聚焦农村信息化建设,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、信息技术人才技能培训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,相关街镇)

  (二)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。围绕郊区制造业承接区功能定位,着力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,结合新时期产业工人的队伍建设,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引导和助推作用,在安装维修、机械制造、汽车维修等职业工种方面,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,为闵行制造业贡献新生力量,提升非农就业综合水平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、区教育局,各镇、街道、莘庄工业区)

  (三)围绕都市精品农业发展。根据乡村振兴对农业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,实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计划。围绕家庭农场主、农民合作社带头人、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重点对象,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,培养知识型的新一代农业企业家;吸引年轻人务农创业,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,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。培育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,提高高质量农产品生产水平和农业专业化服务水平。根据产业特点和实际需求,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;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、农业科普知识等培训为主要内容,组织农业单项引导性技术培训。(区农委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教育局,相关街镇)

  (四)围绕创新创业培训发展。深化农村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,加大对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力度,鼓励农民结合多元化农村经济发展需求,开发特色农业、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业等新兴业态实业项目,鼓励青年大学生返乡(下乡)创业,激活农村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。在提供技能培训的同时,加强农民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培育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、区教育局,相关街镇)

  五、推进措施

  (一)完善符合需求的培训体系,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性

  1.夯实培训基础能力建设。一方面探索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发。结合本区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和农民的实际需求,依托行业,探索开发区域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项目,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技能提升的需要,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机衔接。另一方面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。完善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,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,鼓励职业院校聘请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特聘兼职教师,并给予相应经费保障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、区教育局、区财政局,各镇、街道、莘庄工业区)

  2.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。发挥本区各类企业职工培训的主体作用,进一步加强企业在岗农民培训,对自身具备培训能力、有职工培训需求的企业,鼓励企业结合生产服务实际情况,自主开展包括岗位练兵、技术比武、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等在内的各类职工职业培训;对有培训需求、但自身缺乏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,依托中小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,广泛收集企业培训需求,落实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对接服务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各镇、街道、莘庄工业区)

  3.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训。坚持需求导向,加强全区培训资源规划布局,开展适应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需要的农民培训。根据本区农业发展需求,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农业类专业,为农民职业培训提供支撑保障,并发挥农民转岗就业教育培训的基础作用。加大对承接农民职业培训任务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,对于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农民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职业院校,逐步提高工资水平,探索建立与其承担职业技能培养培训任务相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教育局、区农委、区财政局)

  (二)加强各项政策的支持力度,促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规模化

  1.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投入。农民参加本市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,在市给予培训费补贴基础上加大本区补贴力度。对参加相关职业工种培训的农民,培训期间按照实际情况给予交通费、生活费、误工费等补贴;按培训等级人数对培训机构予以奖励;按成功推荐就业人数对培训机构予以奖励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、区财政局)

  2.鼓励农民参加各类专项培训。聚焦未就业和期待就业技能提升的农民,围绕现代生活服务业培训发展;聚焦农村富余劳动力等“守土”农民,围绕都市精品农业培训发展;聚焦企业在职农民等“离土”农民,围绕先进制造业培训发展。同时,对具备一定技能基础的未就业农民,鼓励企业录用后开展“招工即招生、入企即入校、企校双师联合培养”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,促进农民高质量就业。鼓励农民根据自身就业需要自主选择社会培训机构,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,给予培训费补贴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、区财政局)

  3.实施农民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。以新型职业农民、乡村工匠和非遗传承人为重点,培养一批农民高技能人才。积极开展农民和农业技能竞赛,通过各类技能竞赛选拔表彰一批农民高技能人才。在食用菌、农机、农村能源及农产品安全检测等行业加大培养力度,发挥行业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农业科技创新、优良品种研发、带徒传技、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带头作用。(区农委、区财政局)

  (三)做好培训就业的精准对接,实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成果化

  1.排摸对象,实行“一人一档”信息建库。通过走村入户,调查了解农民就业诉求和培训愿望,摸清底数、锁定培训对象,并建立定期排摸更新机制。建立农民职业培训数据库,对未就业农民做到全面覆盖,严格落实“一人一档”,对未就业农民尤其是有明确就业需求的农民,实名制、全过程、动态化跟踪落实个人培训以及就业情况;对在岗农民,依托公共就业培训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培训就业信息档案,根据需要开展各类培训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,各镇、街道、莘庄工业区)

  2.匹配岗位,加大农村干部培训力度。一是长抓农村干部队伍建设过程,有重点地开展农村发展理念、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培训,使村干部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积极参加职业培训,倡导和实践劳动致富、劳动光荣,因地制宜引导和带动农民发展农业特色经营。二是鼓励和吸引青年大学生到三农领域就业,加强政策顶层设计,使大学生安心在农村干事业,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。三是针对乡村振兴、产业振兴的要求,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,设置新的培训内容,适应农村一、二、三产业的融合发展,扩大农村就业渠道。(区委组织部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,各镇、街道、莘庄工业区)

  3.做好动员,创新就业培训多重模式。一是通过多种公共服务平台或媒体平台,及时发布培训政策、实训设备、就业岗位等公共服务信息,广泛发动农民积极参与技能培训。同时,广泛排摸适应农民的就业岗位,精准对接农民培训项目和内容。二是充分发动基层村居力量,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青年农民逐步转变就业观念,走出家门,参与培训,积极就业。三是指导行业企业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、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农民培训需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,鼓励采用田间课堂、生产现场教学等培训形式,因地制宜地开展技能培训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,各镇、街道、莘庄工业区)

  六、工作要求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

  建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体系,形成区政府负责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。区相关部门要建立需求调查、职业指导、分类培训、技能评价、就业服务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,指导各镇、街道、工业区开展农民培训就业工作,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指导各区相关部门做好岗位需求排摸、培训就业政策制定、非农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;区农委负责对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进行身份认定,培训组织发动和农业类培训工作;区教育局负责指导职业院校积极承担农民培训任务;区财政局负责培训资金保障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、区教育局、区财政局,各镇、街道、莘庄工业区)

  (二)加强考核督查

  区政府将农民技能提升培训情况作为各镇、街道、工业区考核的重要指标。各镇、街道、工业区是推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,应成立工作协调小组,统筹推进相关工作,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信息化管理,对每位农民建档立卡,摸清底数、锁定培训对象、明确岗位需求、做好需求对接、回访培训效果、跟踪就业状态。同时,建立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,及时对农民培训就业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,定期通报结果。(区政府办公室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、区教育局,各镇、街道、莘庄工业区)

  (三)营造良好氛围

  各级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、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,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宣传,宣传农民创业创新先进典型,营造全区重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良好氛围,调动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培训、促进就业和实现增收。(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区农委、区教育局,各镇、街道、莘庄工业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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